各投标人:
受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的土方工程(KWOZ3G2008760)公开招标项目作如下更改:
1、招标文件原来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现更改为“最低评标价法”,其中技术标评审的评审内容保持不变;商务评审更改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在有效的投标报价中,推荐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确定为“
3、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工期”为30天(日历天);现统一将“要求工期”更改为60天(日历天)。
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0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