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更新统计:招标信息:29143条    中标信息:27318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自治区级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2018年桂林市永福县罗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GLZC2018-G2-12021-GXKW)更改通知一
发布时间:2018-07-30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自治区级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2018年桂林市永福县罗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项目编号:GLZC2018-G2-12021-GXKW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8723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单位:永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桂林永福县凤阁路10

联系人:陈永旭      联系电话:0773-851204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八层802

项目联系人:刘巧云    联系电话:07732860696

五、文件更正事项及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标段划分”原为:本工程划分为5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是最多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评标时按Ⅰ----Ⅴ的顺序评审,已获得前面标段中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再获得后面标段的中标资格。现更改为:本工程划分为5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是最多只能获得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评标时按Ⅰ----Ⅴ的顺序评审,已获得前面标段中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再获得后面标段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同时获得多个标段中标资格时,不同标段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不同的人员。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3项“补充说明”原为:本工程划分为5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是最多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评标时按Ⅰ----Ⅴ的顺序评审,已获得前面标段中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再获得后面标段的中标资格。如某投标人同时多个标段排名第一,则获得前面标段的中标资格,后面标段则顺延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现更改为:本工程划分为5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是最多只能获得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评标时按Ⅰ----Ⅴ的顺序评审,已获得前面标段中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再获得后面标段的中标资格。如某投标人同时多个标段排名第一,则获得前面最多三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后面标段则顺延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招标文件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原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现更改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或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12.2.1项“ 预付款的支付”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现更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项目进场后30个工作日内(人员、材料、设备具备一定规模,正常开工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进度款支付至60%时全部扣回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12.4.1项“付款周期”原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现更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6、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15.3款“质量保证金”原为: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工程审核造价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现更改为: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工程审核造价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

7、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15.3.12)项原为:3%的工程款,现更改为:5%的工程款

8、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中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及质量保证金额度原为:合同价格的3%现更改为:合同价格的5%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730

TEL:0771-2023972 FAX:0771-2023971 E-MAIL:kwzbzf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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