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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家属区“三供一业”项目供电 设施维修改造项目(KWAD3G201886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家属区“三供一业”项目供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资厅发改革【201720号、国办发【201645号、桂政办发【201752桂邮分【201873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宁市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1807期)(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家属区

建设规模:完成家属区改造范围内供电线路和变压器、高低压柜、表箱和电表供电设施改造,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DBJ/45-004-2012)标准要求,实现“一户一表”费控功能。

合同估算总价:人民币1166.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5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8月至201812月。

2.2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家属区“三供一业”项目供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报告批复,根据建设进度,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完成项目的设计、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建设及安装全过程的所有内容。

设计须获得招标人书面批准后才能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须负责办理相关审批、验收手续,保证符合国家电气规范、设计要求;并负责整个项目通过南宁市供电部门验收及接火供电,保证整个项目整体投入正常使用。

1) 电力送变电工程勘察。

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家属区“三供一业”项目供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工程范围内的规划、消防、人防、给排水、电气(含防雷系统及基本照明系统、变配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套通讯网络系统),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计(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完成的设计需通过电力部门施工图设计审批。

3)施工及安装内容包括本项目的给排水、电气工程(含防雷系统及基本照明系统、变配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套通讯网络系统)等。最终施工及安装内容以批准的施工图和经财政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设备清单为准。

4)采购内容为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

5)全过程项目管理。对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项目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6)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3)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人防、消防工程验收、规划验收、基建档案验收(验收及备案过程中,由承包方负责办理验收及备案工作,发包人负责提供应由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7)负责整个项目通过南宁市供电部门验收及接火供电。

8)质保期工作:按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等各级电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要求?不要求  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要求 ?不要求  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资质: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取得电力承装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相关电力专业)职称。

其它配套相关技术人员要求:至少3名相关(电气、技术经济、土木工程、自动化、给排水等)专业中级职称以上。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3.2.4项目经理:具有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相关电力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以上资格证书要求取得3年及以上。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以上人员不可重复,要求以近3月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为准,资格证书要求在投标单位注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经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投标截止时前二个月内开具,查询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附件。

3.4.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710日至201871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进行现场审核报名,审核材料包括: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提供),如是委托代理人前来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文件。

4.2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710日至201871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8731900分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公开开标。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科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保爱路66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楼        

    编:530000                              编: 530001

联 系 人: 覃锋                           联 系 人:钟文

    话: 0771-5810182                       话:0771-2023853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号:0101012090615689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710

 

TEL:0771-2023972 FAX:0771-2023971 E-MAIL:kwzbzf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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