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标人:
原采购文件需作如下更改:
一、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间更改为:2007年8月17日至2007年8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截标时间更改为:2007年8月23日上午9时整。
二、采购文件第8页、货物需求一览表第14页(A分标):
原为:“公安部2006年度警服目录生产企业资格证书”,现更改为:“公安部2005年度警服目录生产企业资格证书”。
三、采购文件第15页(B分标):
取消“2、竞标人必须提供能证明自己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如公安部2006年度警服目录生产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原件随带备查),否则该竞标无效。”
四、采购文件第11页:
原为“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5%”,现更改为:“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3%”。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