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贺州市八步区国家税务局2017至2018年度公共设施零星修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州市八步区国家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定点服务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KWJD5G2017011
建设地点:贺州市八步区(包括八步区管辖范围内的各乡镇)。
建设内容:贺州市八步区国家税务局及八步区各乡镇税务所2017至2018年度公共设施的零星修缮、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公用临时建筑工程等工程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00万元。
施工工期:按招标人要求的工期完成。
本次招标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贺州市八步区国家税务局及八步区各乡镇税务所2017至2018年度公共设施的零星修缮、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公用临时建筑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施工内容。
本项目拟招3名定点服务商,由招标人从入围的3名定点服务商中选择进行工程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财务部(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9号,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774-5128789)。
4.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以下资料报名: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④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行贿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时间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一份存档,原件报名现场核查。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开标厅(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发布。
招 标 人:贺州市八步区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211号 地 址: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9号
联 系 人:罗股长 联 系 人:陆杨
电 话:0774-5293626 电 话:0774-5128789
传 真:0774-5138789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