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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峰桂山人造板有限公司扩建干料棚、新建钢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高峰桂山人造板有限公司扩建干料棚、新建钢棚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非报建项目),招标人为广西高峰桂山人造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KWJD3G2017004

建设地点: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八桂木材集散中心(八步区仁义镇大桂山林场蝴蝶站)。

建设规模:简易钢棚建设约7200m2,地台浇筑约3000 m2

合同估算价:189.9817万元。

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定额工期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土建、钢结构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括的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设计单位: 玉林市建筑设计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313日至2017317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财务部(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9号,联系人:卢小姐,联系电话:0774-5128789)。

4.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④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行贿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时间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一份存档,原件报名现场核查。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50/本(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46930分,地点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开标厅(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国有高峰林场网、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广西高峰桂山人造板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址: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八桂木材            址: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9

集散中心

人:孟工                               人:陆杨

    话:18777403046                           话:0774-5128789

                                                真:0774-5138789

 

2017313

TEL:0771-2023972 FAX:0771-2023971 E-MAIL:kwzbzf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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