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一批交警单警执法装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交警单警执法装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6D0367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金属手铐 |
250 |
副 |
2 |
防割手套 |
250 |
副 |
3 |
急救包 |
250 |
套 |
4 |
指挥棒 |
500 |
根 |
5 |
现场测绘无人机 |
2 |
台 |
6 |
航拍绘图显示屏 |
2 |
台 |
7 |
测距仪 |
2 |
台 |
8 |
蓝牙便携式打印机 |
2 |
台 |
9 |
终端对接服务器 |
2 |
台 |
10 |
测绘专用箱 |
2 |
台 |
11 |
测绘专用供电电源 |
2 |
台 |
12 |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勘查及三维动画模拟系统软件 |
2 |
套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4.4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12月8日止(工作日),每日9时~12时,13时30分~16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
4、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
②邮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也必须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邮购不成立。
邮购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工行桂湖支行
账 号:210 3200 2093 0000 2088
八、竞标保证金(人民币)3400元整(须足额交纳)。
供应商应于竞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9日10时30分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任一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9558832103000126510、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桂林市阳桥支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45050163510109668899-0685、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16年12月9日10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厅(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12月9日9时30分时至10时30分。
3、竞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致;
(2)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
(4)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电子谈判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xyunlong.cn(广西科文招标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北二路30号
联系人及电话: 邓警官 0773-219572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项目联系人:曾宝慧 联系电话:0773-8998397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3-2838596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