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机动车环保检测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WZZC2016-C1-133-KW-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元) |
1 |
稳态工况法汽油车尾气检测设备(含控制系统) |
1 |
套 |
600,000.00 |
2 |
汽油车稳态及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烟度检测设备(混合线)(含控制系统) |
1 |
套 |
|
3 |
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烟度检测设备(三轴六滚筒)(含控制系统) |
1 |
套 |
|
4 |
管理系统硬件 |
1 |
套 |
|
5 |
原有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烟度检测设备(单轴双滚筒)联网系统 |
1 |
套 |
五、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6日至 2016年5月13日。
2、发售地点:有意参加磋商的服务商请从梧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wuzhou.gov.cn:8090/zfcgw)进行项目报名、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下载磋商文件及缴纳磋商保证金。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七、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00(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磋商供应商必须于2016年5月15日17时前登陆梧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wuzhou.gov.cn:8090/zfcgw)进行缴纳或以下递交至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梧州分行新兴三路支行
帐 号:4500 1648 6550 5900 3001
八、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5月16日上午9时整前(截标时间)将磋商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不予接受。
磋商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5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整。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评标室等候当面磋商。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人民政府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人:梧州市龙门机动车辆技术检测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万秀区 地址:梧州市龙升路30号亨利玫瑰城14幢2楼
联系人:李主任 联 系 人:曾小姐
电 话:0774-2063858 电 话:0774-2810068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