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一批专用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专用物资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XSZC2016D32JA
三、采购内容:专用物资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8.241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3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9月2日止(工作日),每日8时~12时,15时~18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
4.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
②邮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也必须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邮购不成立。
八、竞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须足额交纳)。
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5日15时3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工行桂湖支行
银行账号:210 3200 2093 0000 2088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 9月5日15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9月5日15时至15时30分。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电子谈判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xyunlong.cn(广西科文招标网)。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
联系人及电话:江主任,13307737987。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项目联系人:曾宝慧,联系电话:0773-8998397、财务电话:0773-2884686。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象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3836392。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