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的通知》(桂财发[2015]44号)文件及《关于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桂财发[2016]4号)文件批复落实,项目业主为藤县财政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2016年藤县象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量)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KWDZ3G2016295
3、项目地点:藤县象棋镇
4、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规定的范围。
5、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渠道工程、田间道路及其他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工程计划投资总额:约1200万元
7、工期:120日历天
8、标段划分:Ⅰ标段约333.9893万元;Ⅱ标段约327.0805万元;Ⅲ标段:约351.8726万元;Ⅳ标段约268.7214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资质条件: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且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报名时携带原件核查)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名时携带原件核查)
4、业绩要求:企业从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止承接有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原件: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承包合同③工程完工验收报告)业绩有效期以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注的验收日期为准,如未标明验收日期的以印发鉴定书的日期为准。)注: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报名时携带原件核查)
5、信誉要求(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止有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或工程整改(返工)通知记录的,有则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请各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书)
5、近五年(2011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止)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如有必须提供,请列明。若有不按要求提供,作为不诚信投标,将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6、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质量资格证书。(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位)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1) 企业法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 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4) 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和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治理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 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10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7、8、9月或6、7、8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8、各投标人均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四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9日~2016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
2、凡有意投标者,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时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携带投标单位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受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受检人员为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要求查询回执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之后的日期】,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且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以上资料不齐全者将拒绝其报名。报名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藤县分公司(地址:藤县藤州镇河东民安一街9号),报名时间在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每份招标文件成本费人民币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文档,图纸费另计。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2016年10月27日上午8时30分,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藤县河东长虹街42号6楼)。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藤县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藤县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藤县藤州镇河西登俊路57号 地址:藤县藤州镇河东民安一街9号
联 系 人:张小姐 联 系 人:蒙先生
邮 编: 543300 邮 编:543300
联系电话:0774-7280549 联系电话:0774-7299930
日 期: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