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钦州市公安局智能物证搜索成像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KWNZ2G2016035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主要有智能物证搜索成像系统1套,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加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告知函,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1日至 2016年8月5日,上午8:00~12:00;上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金桥6巷3号)。
3、发售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如下证件资料各壹份:(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书面告知函;(7)提交购买社保证明复印件(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的收原件,其余验原件收复印件(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19日下午1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方式交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银河支行
帐号:2107590709000022911
八、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壹佰陆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1697500.0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23日上午9时整截标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标厅(钦州市金桥6巷3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8月23日上午9时整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标厅钦州市金桥6巷3号)。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科文网。
十二、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联系人:兰工
联系电话:0777-2827280 传真:0777-2827280
采购单位:杨启勇 联系电话:13097771889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