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荔浦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业务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业务信息化系统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KWCZ2J2016131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 |
合理用药系统 |
1 |
套 |
对荔浦县人民医院业务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55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29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年9月4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1)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 邮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也必须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邮购招标文件不成立。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5500元整。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9月5日10时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工行桂湖支行
账 号:210 3200 2093 0000 208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9月5日10时整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广西桂林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5日10时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广西桂林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荔浦县人民医院
地址:荔浦县西街荔柳路
联系人及电话:杨女士,0773-721695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楼
项目联系人:胡涛 联系电话:0773-8998923
3、监督管理部门:荔浦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773-6812818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