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5年藤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工程-藤县金鸡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已由藤县发展和改革局(藤发改规[2015]86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藤县教育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30 分,下午 3 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藤县藤州镇长虹街42号六楼)进行刷卡报名。
5.1 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4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 时至 11时30 分,下午 3 时至5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报名回执在 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藤县藤州镇长虹街42号六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3月1日上午8时30分,地点为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藤县藤州镇长虹街42号六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注: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全安员之间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不能身兼两职)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藤县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发布。
招 标 人:藤县教育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藤县藤州镇河东区 地 址:藤县民安一街9号
邮 编: 543300 邮 编: 543300
联 系 人: 梁文彬 联 系 人: 岑志刚
电 话: 0774-7291717 电 话: 0774-7299930
2016 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