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藤县人民武装部新营院建设项目(公寓楼、附属配套楼、大门、室外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已由 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对藤县人民武装部新营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藤发改规(2014)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藤县人民武装部、藤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藤县公安局新三所东南侧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369.92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1238.19万元
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新建2栋公寓楼,总建筑面积约1858.92平方米,其中公寓楼1总建筑面积约874.12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6层,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公寓楼2总建筑面积约984.8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6层,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新建1栋附属配套楼,总建筑面积约399.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2层,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新建1栋大门(门卫室),总建筑面积约112.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1层,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室外给排水、绿化、升旗台等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到军分区(含军分区)以上军事机关办理审查合格证明手续并送业主(招标人)签署审核意见。
3.3 业绩要求:有部队营院建设经验【注:是指单项工程合同额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的部队营院建设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工程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 3 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通过军事机关办理审查合格证明手续并经业主(招标人)签署审核意见的合格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藤县河东长虹街42号6楼)进行现场报名。
5.1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 5 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通过军事机关办理审查合格证明手续并经业主(招标人)签署审核意见的合格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藤县河东长虹街42号6楼)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0月15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藤县河东长虹街42号6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开标时,刷卡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提供的人员资料一致)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藤县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发布。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藤县人民武装部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藤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藤县登俊路太平街70号 地 址:藤县藤州镇河东区民安一街9号
邮 编: 543300 邮 编: 543300
联 系 人: 于先生 联系 人: 尹先生
电 话: 0774-7276278 电 话: 0774--7299930
传 真: 0774--7296138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