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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业务装备采购(YFZC2015-J1-115-KW)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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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永福县公安局委托,现就一批警用业务装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警用业务装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YFZC2015-J1-115-KW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号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文档拍摄仪

6

307638.00

2

服务评价器

2

3

社区PAD(单警装备)

11

4

人像采集系统

1

5

笔记本电脑

5

6

铁架床

35

7

警务室灯箱

11

8

灭火器

55

9

橡皮艇

10

10

警用装备柜

11

11

铁皮文件柜

24

12

伸缩警棍

140

13

催泪喷射器

140

14

手铐

100

五、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922日至 2015年9月25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财务室(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楼)。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财务室联系,联系电话0773-2884686

七、竞标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金额1%(人民币, 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竞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竞标人必须于2015928日下午330分前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竞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桂湖支行

   号:2103200209300002088

八、竞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2015928日下午330分(截标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楼),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928日下午3时至330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评标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楼)等候当面谈判。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永鲜        联系电话:0773-8519807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巧云    联系电话:07732860696    传真:07732860696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永福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8518392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922

TEL:0771-2023972 FAX:0771-2023971 E-MAIL:kwzbzf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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