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及医疗垃圾焚烧炉采购
二、项目编号:KWCZ2J201510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元) |
1 |
医疗污水处理设备 |
1 |
套 |
255000.00 |
2 |
医疗垃圾焚烧炉 |
1 |
套 |
五、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 2015年9月17日,8:00~12:00;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七星区骖鸾路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3-2884686。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提供)、委托代理人2015年4月~6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由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回执。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查验(原件查验后退回),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材料齐备后方可购买。
七、竞标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否则竞标无效)。
竞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竞标人必须于2015年9月18日9时前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竞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工行桂湖支行
账 号:210 3200 2093 0000 2088
八、竞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2015年9月18日15时30分(截标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竞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15时至15时30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评标室等候当面谈判。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 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773-4216828
地址:桂林市灌阳县灌江北路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虹 联系电话:0773-2860696 传真:0773-2860696
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