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拟对一批执勤用鞋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执勤用鞋采购
二、采购内容:执勤用鞋一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报名人合格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参与报名条件:请有意参与此次项目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于2015年9月9日18时前到广西区警卫局后勤部助理员办办理。
五、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递交竞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12时整,逾期送达的竞标文件恕不接受。项目评审时间及谈判时间由采购人另行电话通知(通知以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或电话为准,请报名成功的竞标人保持通讯畅通)。
六、竞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标地点:广西区警卫局后勤部助理员办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参谋 联系电话:0771-8806934
地址:南宁市英华路81号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