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临桂县321国道中庸段风貌改造工程--牌楼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KWCZ3J2015031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临桂县321国道中庸段风貌改造工程--牌楼建设工程。
具体情况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内容。
四、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指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 2015年4月30日,8:00~12:00;15:0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要求:购买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材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工程的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能反映参保所属单位的内页和2014年度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的凭证(若为近期新聘员工的,以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均须提供原件),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
六、竞标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须足额交纳,否则竞标无效)。
竞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竞标人必须于2015年5月4日9时前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竞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工行桂湖支行
账 号:210 3200 2093 0000 2088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2015年5月4日9时整(截标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5月4日8时至9时。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等候当面谈判。
九、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 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
十、业务咨询:
联系人:潘虹 联系电话:0773-2860696 传真:0773-2860696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临桂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