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设计,项目业主为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该项目已经发改委南发改社会[2015]11号文批准建设,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设计
(2)项目编号:KWAD3G2015248
(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7267㎡,其中地下室总建筑面积3120平方米,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2414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包括急诊部1717㎡、门诊部7004㎡、住院部9600㎡、医技科室1540㎡、服务用房4286㎡等,项目建成后为420张床位。
(4)建设地点:宾阳县黎塘镇永安西路233号。
(5)招标范围:
包括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人防、环保、节能、弱电、无障碍设计等的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以及编制工程概算;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设计遗留问题、施工期间提供现场配合服务等。
(6)设计工作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提交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经规划部门批准之日起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经发改委评审通过后,由业主下达施工图设计任务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7)要求项目完成质量:国家设计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的企业。
(2)本工程不接受以分院名义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拟投入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高级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企业于2015年04月22日至2015年0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由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领取报名回执: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4单位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5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证书;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出示原件核验。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12日 9 时00 分,地点为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科文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 地址:宾阳县黎塘镇永安西路233号
联系人:覃副院长 联系电话:0771-8212463
招标代理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1-2026102 传真:0771-2026101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