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新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环保隔声降噪门窗采购(Ⅰ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新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环保隔声降噪门窗采购(Ⅰ标)
项目编号:KWAD3G2015496
招标内容:1、吴圩镇中学、平丹小学、经纬学校、红阳幼儿园、咪咪幼儿园、祥宁小学、永红小学、醒目仔幼儿园等八所学校教室及学生宿舍的现有门窗拆除和修补,永红五保现有门窗拆除和修补;2、隔声门窗采购与安装;3、窗户增加不锈钢护窗栏杆;4、采购、安装排气扇。
二、投标人资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2符合本次招标采购技术要求的金属门窗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3具有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企业于2015年 7 月17日至 2015年 7 月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购买招标文件:
(1)2015年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成该项目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出示原件核验(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须出示牵头单位的原件核验,联合体单位不须出示原件核验),经核实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凭标书费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的报名回执单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联系人:黄工、王工,联系电话:0771- 5678542、0771-5539841、0771-5559142
3.2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3.3 标书费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合格后,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存入或转账至招标人指定专用账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或现金存款单)或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同时在汇款或存款单据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招标编号。缴款以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请投标人注意银行存款、汇款到账时间风险。
3.4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1 7301 0400 1660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8月6日上午9时30分前递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逾期不受理。
4.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 8 月 6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
4.3评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 8 月6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评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科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联系人:严广廷 电话:0771-2026103 传真:0771-2026101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 7 月17 日 2015年 7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