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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义昌江三堡镇、大隆镇区河段整治工程及岑城镇区城郡河段整治工程监理(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岑溪市义昌江三堡镇、大隆镇区河段整治工程及岑城镇区城郡河段整治工程监理(重)已由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行政审批部门)以《关于广西岑溪市义昌江三堡镇、大隆镇区河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水水管〔2013〕127号)及《关于广西岑溪市义昌江岑城镇区城郡河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水水管〔2013〕1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复了初步设计,工程投资计划3848.11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和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岑溪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岑溪市三堡镇区、大隆镇区及岑城镇区

工程规模:岑溪市义昌江三堡镇、大隆镇区河段整治工程及岑城镇区城郡河段整治工程监理。

招标范围:

I标段为:岑溪市义昌江三堡镇、大隆镇区河段整治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II标段为:岑溪市义昌江岑城镇区城郡河段整治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计划工期:共12个月,自201312月至201412 月,监理服务期:共12个月,自201312月至201412月,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在开标之后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

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   (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鉴定书须是同一个项目,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每项业绩另须提供业主单位的联系电话和传真电话号码)。

3.3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或在停止投标资格。

3.4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注:或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注:招标人在填写要求的监理工程师人数时,可按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比例1:1配置)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5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审核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上岗证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潜在投标人应先行到岑溪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询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监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查询的必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公章)。(查询回执原件须准备一式两份,一份参加报名,一份放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放复印件)。

4.2报名办法: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岑溪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到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岑溪市大中路46号建设局二楼)报名,联系人:黄天侃,联系电话:0774-8229591。

4.3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凭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原件于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 (岑溪市义州四街111号)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候。售价250元/份(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注: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其他事项

5.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人民政府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7.开标地点及时间

开标地点: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岑溪市大中路46号建设局二楼)。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岑溪市义州四街111号 邮  编:543200

联系电话:0774-8233139          传  真:0774-8228001    联系人:蒙先生

 

招标人:岑溪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0日

 

TEL:0771-2023972 FAX:0771-2023971 E-MAIL:kwzbzf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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