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广西职工之家酒店)修缮提升项目已由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603-450103-04-01-31330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惠工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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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私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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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
0.0万元 |
0.0% |
境外私人投资 |
0.0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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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
0.0万元 |
0.0% |
自有资金 |
1128.52万元 |
10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KWAD3G2026382
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7号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广西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广西职工之家酒店)负一层、一层、三层、五层、十六至十八层、二十层局部进行修缮,对酒店公共区域(大堂、走廊、电梯厅、餐饮区、健身区、办公区)、客房、后勤区域、地下停车场等进行修缮升级,建设内容包括绿化、部分拆除、装饰装修、给排水系统更新、更新家具、厨房设备等。本楼栋2007年竣工投入使用,项目修缮提升建筑面积7490.26平方米,建筑高度75.6米。
招标控制价:11285151.44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定额工期90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及配套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厨房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设计单位:广西华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06月09日下午17:30分前(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gxygcg.com/)获取。平台注册或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0771-5581051、5715031、5581053。未在平台上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3售价: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200元(平台服务费费用由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根据《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收取)。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23日0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5.2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安排)。
5.3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以密封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广西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广西职工之家酒店)修缮提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无预付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详见合同条款,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详见合同条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gxygcg.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www.kwbid.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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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广西惠工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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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7号 |
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 秀区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5层D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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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30021 |
邮编: |
5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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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骆工 |
联系人: |
曾晓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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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771-5782549 |
电话: |
0771-2023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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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0771-2023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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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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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zbwfgs@163.com |
2026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