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1.2项目编号:KWAD5G20221377
1.3采购内容: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共分为两个分标,各分标的食堂名称、地点、职工餐配送地点见下表:
分标 |
食堂名称 |
地点 |
职工餐配送地点 |
1 |
琅东食堂 |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4号公交车场内 |
广西交通职院昆仑校区、农交中心站、步江站、云景东、茅桥车队 |
卢仙岭食堂 |
南宁市西乡塘区卢仙岭路公交车场内 |
诚运鑫610线路、园艺场、秀安路尾 | |
西乡塘食堂 |
南宁市高新区大学西路61号公交车场内 |
财经学院、沙井(白马)、西明桥维修点 | |
五象食堂 |
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西段699号 公交车场内 |
方特、万达茂 | |
洪运食堂 |
南宁市江南区洪运路公交车场内 |
金阳车场 | |
高新食堂 |
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1号公交车场内 |
高新东场 | |
横县食堂 |
横州市横州镇港口大道公交车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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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桥食堂 |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66号公交车场内 |
九曲湾、嘉和城 |
朝阳食堂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东路224号公交车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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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食堂 |
南宁市青秀区竹溪立交南公交车场内 |
葫芦鼎站、柳沙站 | |
五一食堂 |
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3号公交车场内 |
华南城 | |
友谊食堂 |
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2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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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塘食堂 |
南宁市兴宁区南梧路3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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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采购需求。
1.4服务期限:12个月。
二、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
方D区五层,联系人:钟昀,联系电话:0771-2023852,传真:0771-202399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购买招标文件及具有劳务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期间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携带下列资料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编号、委托的事项及期限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无代理人则免)。
(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请将以下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37666112@qq.com,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要求的全部资料和邮购费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八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云景支行
银行账号:805029967700001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前述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5.2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投标供应商可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投标文件或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递交人员数量限定:1人),具体要求如下:
(1)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
(2)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响应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内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收件人:钟昀;联系电话:0771- 2023852。
(5)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6)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授权委托联系人:
授权人联系电话:
供应商办公固定电话:
(7)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及时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提供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为:办公座机号+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信息必须准确有效。
2)开标当天投标人授权的代理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单位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息,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开标或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9)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时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做废标处理。
(10)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疫情防控期间,每个项目只能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科文网(www.kwbid.com.cn)上发布。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