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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车场维修车间扩建工程(KWAD3G20221053)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桥车场维修车间扩建工程,招标人为南宁邕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金桥车场维修车间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KWAD3G20221053

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88

招标控制价:1846095.67

工期:70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①土方平整及地基处理约2164.6㎡;②硬化地面约2164.6㎡;③扩建钢结构维修车间面积约486㎡;④重新布设原维修车场排水管网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国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持招标公告于 2022年10131020(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将邮购款转入下述帐户。

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委托事项及委托期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两者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收复印件。

财务部联系人:周佩玲     联系电话:0771-2023962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技术联系人:钟昀     联系电话:0771-2023852 

电子邮箱:837666112@qq.com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可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1)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的规定,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返邕来邕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邕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根据风险等级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接受健康管理服务所有参加开标人员,需全程戴口罩,提供行程码和绿码,服从相关登记管理要求。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2)投标文件邮寄方式寄送注意事项:

a.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

b.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响应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内送达。

c.投标人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d.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收件人:钟昀;联系电话:0771- 2023852

e.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f.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授权委托联系人:

授权人联系电话:

供应商办公固定电话:

g.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及时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提供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为:办公座机号+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信息必须准确有效。

2)开标当天投标人授权的代理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单位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息,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开标或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4)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时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做废标处理。

5)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疫情防控期间,每个项目只能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149,地点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网上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 www.kwbid.com.cn)。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邕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84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   

联系人: 方工                                联系人:钟昀       

电话:  0771-5672036                         电话:0771-2023852

传真:                                       传真:0771-202399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21013

TEL:0771-2023972 FAX:0771-2023971 E-MAIL:kwzbzf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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