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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企沙南部深海排污区论证(KWPD5G2021013)招标文件更改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9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市企沙南部深海排污区论证

二、项目编号:KWPD5G2021013

三、招标单位名称: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防城区云朗科技园一期工程综合业务楼A1栋9楼

联系人:杨  工;联系电话:0770-2883075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康晨小区A22-A23栋一层。        

项目联系人:林婕妤;联系电话:0770-2885505/18877011182

五、更改内容:

1.招标文件原合同条款“2.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总额的30%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即。

(2)乙方提交《报告》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的90%。

(3)剩余合同价款10%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1个工作日内付清(无息)。

(4)乙方每次申请付款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名称:;

(4)甲方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付款。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开户名称:;

乙方银行帐号:;

现更改为:

(1)乙方提交《报告》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21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的90%。

(2)剩余合同价款10%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1个工作日内付清(无息)。

(3)乙方每次申请付款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名称:;

(4)甲方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付款。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开户名称:;

乙方银行帐号:;

2.招标文件原投标文件格式“5.商务要求响应表 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总额的30%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2)乙方提交《报告》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的90%。

(3)剩余合同价款10%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1个工作日内付清(无息)。

(4)乙方每次申请付款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现更改为:

(1)乙方提交《报告》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21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的90%。

(2)剩余合同价款10%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1个工作日内付清(无息)。

(3)乙方每次申请付款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名称:;

(4)甲方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付款。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开户名称:;

乙方银行帐号:;

3.招标文件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9时30分,现因故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投标人按以上更改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TEL:0771-2023972 FAX:0771-2023971 E-MAIL:kwzbzf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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