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该更改通知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乡地灵、西腰、宝赠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KWCZ
一、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为:“
二、招标文件第4页《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第二条第1项内容原为:“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招标结束”;现更改为:“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止”;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评审办法》的第2.2项内容原为:“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和场地及设施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在桂林有分支机构得3分(没有不得分),人员和场地及设施齐全的得6-7分,良好得4-5分,一般得3-4分”;现更改为:“在桂林本地注册或设分支机构得7分(没有不得分),人员和场地及设施齐全的得3分”;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评审办法》的第2.3项内容原为:“投标人于2010年至今获得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资格的(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书为准)得15分,没有的不得分”;更改为:“投标人于2010年至今获得桂林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登记合格(以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名单为准)的得15分,没有的不得分”。
请各投标人按以上更正后的内容执行。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