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该更改通知为医疗器械采购(GLZFCG2011A0058)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中“附件三”钬激光技术参数介绍原为“本套火激光设备系统,主配套设备(钬激光)必须满足临床适用范围:用于皮肤科治疗化脓性肉芽肿、老年疣、老年角化;用于妇产科治疗宫颈糜烂;用于耳鼻喉科治疗鼻息肉、咽喉部乳状瘤;用于泌尿科治疗膀胱肿瘤(直径小于
二、《货物需求一览表》中“附件三”钬激光技术参数第4点取消★号;
三、《货物需求一览表》中“附件三”钬激光技术参数第6点临床适用范围原为“用于皮肤科治疗化脓性肉芽肿、老年疣、老年角化;用于妇产科治疗宫颈糜烂;用于耳鼻喉科治疗鼻息肉、咽喉部乳状瘤;用于泌尿科治疗膀胱肿瘤(直径小于2cm)及泌尿系结石的粉碎”,现更改为“1、用于泌尿结石、泌尿系膀胱肿瘤;2、用于妇产科;3、用于耳鼻喉科;4、用于皮肤科等多科室应用”;
四、《货物需求一览表》中“附件三”钬激光技术参数第9点取消★号;
五、《货物需求一览表》中“附件三”钬激光技术参数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第7点取消;
六、《货物需求一览表》中A、B分标货物交货期原为“2011年7月22日前”,现A分标货物交货期更改为“合同签订之日起45工作日内”;B分标货物交货期更改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0工作日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原为“2011年7月11日上午8时~9时”,现更改为“2011年7月29日上午8时~9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为“2011年7月11日上午9时整”,现更改为“2011年7月29日上午9时整”;
九、截标和开标时间原为“2011年7月11日上午9时整”,现更改为“2011年7月29日上午9时整”。
请各投标人按以上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