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厂改造工程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编号为WFCZ2012工字107号,招标人为富川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厂,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址位于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计划工期180天(日历日)。招标范围为土方工程、管道铺设、净水系统升级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2年12月31时上午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厂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富川县富阳镇 地 址:贺州市贺州大道21号
邮 编:542700 邮 编:542800
联系人:毛工 联系人:孔 工
电 话:0774-7892358 电 话:0774-5131466
传 真:0774-7892358 传 真:0774-5136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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